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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堵门催要欠款的行为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具体可以先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还钱。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好欠条等证据,写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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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的,受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应当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这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欠款如果对方不给建议起诉解决,你锁对方的门构成侵权,对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法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招致他人遭到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受相应赔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做法的第三人承受赔偿职责。安全保障义务人有犯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受相应的增加赔偿职责。安全保障义务人承受职责后,能够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诉讼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有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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