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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签约入住流程如下: 1、领取签约流程单。 2、凭入住通知书到各楼栋入户看房查验后签字。 3、到签约现场排号处登记排号。 4、凭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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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廉租房的办理流程:一、提交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当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审核 (一)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复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家庭的户口、人口、住房情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复审,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三、公示 (一)初审公示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初审不符合规定保障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二)复审公示对复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保障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四、轮候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轮候办法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五、建档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
重庆公租申请条件:1、满18岁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租金支付能力3、单身人员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超过1500元4、申请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5、进入城市工人和地方来津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应缴纳城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押金;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租赁双方签订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二,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承租人留有房东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以划线,写字处理,以防其他用途)三、登记和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和使用情况四、抄表底数字。包括电表数量(预付费插卡电表应记录余额,合同终止时应清算)、水表数量(同上)和燃气表数量(同上)。合同签订前,表底数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之后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5、房屋钥匙、门禁卡、停车位等。如有必要,出租人将承租人带到房地产登记,管理严格,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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