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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
1、经济补偿金如果达到一定标准,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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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扣不扣税根据《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要扣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第1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2条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计算方法: (1)首先计算出应纳税额部分:经济补偿金-社平工资3倍应纳税额部分即:600000-181305418695 (2)然后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套用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单年经济补偿金个人应缴纳的个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41869512-5000】25%-10056467.81元。总税金则为总税金应该是6842. 81127761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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