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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应当开具离职证明。员工在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原单位拒绝开具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属于非正常离职,已经离开三个月,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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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要开离职证明不要求单位必须在离职时为劳动者出具证明书的原因在于: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事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是新公司规避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风险而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文件; 需说明: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只是一个程序性文件,证明对象仅仅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的事实,并没有涉及该解除是否属于合法解除的实质性内容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还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目前单位需要当事人出具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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