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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必要的情况,单位是不可以强制变换你的工作岗位的,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离职,理由是非本人意愿调动工作岗位,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订...
对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如何限制。首先,用人单位的工作性质是需要其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才能进行该约定,对不需要经常调整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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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关于调整工作地点(一般不应超出该市)的声明,比如: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在上海的其他办公场所或者需要服务的客户单位派驻。这样的话,一般不视为变更工作地点。 2.作为公司方,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前述约定,那可以告知员工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建议采取法律手段,告知员工利害关系,请求配合工作,如不能配合,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没有前述约定,公司若单方让员工待岗,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在有约定的前提下,也应该保留与员工协商一致达成待岗的证据,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对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如何限制。首先,用人单位的工作性质是需要其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才能进行该约定,对不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及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中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劳动者不能进行该约定;其次,对该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特别的说明;再次,即使符合前述两项规定,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必须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不能是其它目的。
单位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员工拒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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