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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通常指异地搬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有权拒绝随迁。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公司该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 (一)合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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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规定的解释指出:本条的‘客观情况’是指不可抗力或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合并、企业资产转让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裁员的客观条件。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都适用终止规定,但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可视为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当时签订的各种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之一,表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通知工作地点会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因此,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未来的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征求每个员工的意见,并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终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终止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问在什么时间死亡?死因为何?是立即死亡的吗?生前是否患职业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如果单位买了社保的话,那么就有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赔偿,如果没买社保,就全部由单位赔偿。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你更好的建议,
1、公司搬迁的,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2、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重大变更的,员工不同意且离职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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