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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有两种方式。 一是对方下落不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时,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应当在自己所在地的...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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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通过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件。被告仍未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不出庭的,可以撤销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离开法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九十二条规定,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应当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后,视为送达。公告应当在档案中注明原因和过程。
1、想要离婚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先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方被宣告失踪之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了,此时起诉离婚,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如果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不去宣告失踪,那法院是不一定判决离婚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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