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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应当...
1、开发商是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和投资人。即所谓的房地产公司。2、工程项目确定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施工资质,所以开发商要找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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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好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结算方式、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签订合同的双方的个人信息,签订日期等内容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1、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并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2、重新报建3、委托中介或自行组织向当地招标办申请招标4、经过招标程序后重新确定施工单位5、办理中标通知书并经过当地招标办备案6、签订合同 7、施工合同向建设局备案7、准备土地、规划手续(两证一书)、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等(各地要求不一样,但上述内容必须要有)向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8、拿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各地不一样)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9、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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