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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管线安全应急处置综合预案。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市住建局备案。...
管线建设单位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管线现状资料,并做好管线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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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线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压占管线进行建设;(二)损坏、占用、挪移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四)倾倒污水、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五)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六)擅自接驳管线;(七)其他危及管线安全的行为。
为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草坪、花坛、绿篱,损坏、盗窃绿化设施;(二)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在绿地内晾晒物品,停放车辆,放牧;(三)在绿地或绿化带内挖坑取土、堆放物料;(四)在绿地内搭灶生火,燃烧废物,倾倒有害物质;(五)擅自砍伐树木,就树盖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刻划钉钉、攀折花木等损害树木生长的行为;(六)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七)有损生态和景观的其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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