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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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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贿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的款物属于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应予追缴的范畴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从受贿人的角度出发,该笔已退还的款物,已经被依法认定为受贿罪金额,属于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从行贿人的角度出发,该笔款物是其用于行贿的款物,只要达到定罪标准,即是犯罪行为之物,应当予以追缴没收所以,该笔款物属于依法应当予以追缴的范畴
算行贿,因为给领导送礼对你的同事来说,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构成了侵害。行贿罪中也没有排除私人单位行贿性质。再说私人单位的领导不一定的老板本人,行贿也可能给老板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还有,现在许多企业都是私人控股,大领导也不是100%持股,送礼行贿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老板本人,还有其他持股入和企业员工。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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