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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履行承诺应承担事故损失

2022-10-13
车行具有为你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合同义务。 《民法典》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车行的“购车赠送交强险”内容明确,没有任何歧义,你在此车行购车,随着协议的签订,已转化为合同的一部分和车行的义务之一。车行售出小车后,没有依约为你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明显是对自身义务的违反,构成违约。因此车行必须承担因其自身违约,给你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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