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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离职时如果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则公司不批准的就不能随意离职,需要在此进行协商;如果采取的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方式,则不需要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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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公司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员工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若是对于举报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给劳动者发工资。 2、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包括上述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分析你的问题,请假如果是被单位批准的话,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20X2=4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没有批准自己擅自离开的,就会有问题,很有可能被单位以严重旷工为由解除,那么就什么经济补偿金都得不到了。建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看是否能解决问题,不行的话申请仲裁。
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由此,劳动者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提出,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到期劳动关系即解除。如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或者向劳动者出具,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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