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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也没有什么新政策,对于有的企业可能算新政策,就是企业交费超过20%的可以降到20%,其他也没什么了。...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根据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买房的首付款是不能直接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提取的。必须先付首付款,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首套房首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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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支付15年后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其中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女干部55岁,女工50岁。当事人作为保险费支付15年以上的女性劳动者,可以按时退休。
对2016年农业补贴变化有重大指示。变化一: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变化二: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这次的规定,申报材料要取消。 3、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农民也能持股这次的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4、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农业经济组织可以不用等钱再建设,只要申请成功了,留好各种票据,项目建设就可以开始。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没有出台调整伤残津贴的文件,各级地方政府倒是有文件出台。现以长春市为例:2016长春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发布通知,调整长春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后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34元。本次待遇调整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15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符合领取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人员以及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2015年1月1日以后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含退休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由养老基金支付的,继续由养老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34元;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26元;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19元;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11元;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04元;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89元;省部级以上劳模的伤残津贴,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48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2014年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233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86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400元。因工死亡的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因工死亡职工配偶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9元;其他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4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5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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