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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需要按工伤予以赔偿。按雇佣关系进行赔偿。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
1.现在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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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可以要求赔偿,首先你要搞清楚你和受害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只是临时的雇佣关系(此处就要适用人身损害赔偿) 同时还必须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还是长期的固定的劳动关系(此处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多少还要看伤情,你所在的地方,还有对方的职业待遇等等情况才能认定.
临时雇用的工人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一般情况下,受伤工人主张用人单位(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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