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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职工发生工伤治疗,发现有疾病的,治疗疾病的...
并发症如果是在医治过程中的人员在医疗行为当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在法律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发症难以避免时才可以免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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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2、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该工伤职工可享受与工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待遇,即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该职工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住院期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自然人与雇工不是劳动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受伤,不是工伤,属于人身损害。雇员受伤时,为谁服务,就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但工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r《侵权责任法》r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最高人民法院r《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法释[2003]20号r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r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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