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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或执行异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
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或执行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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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或执行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尚未过户的,但若第三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起诉房东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损失,同时申请保全该房屋; 2、起诉房东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张违约金/损失,同时申请保全该房屋; 3、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为买受人所有,并申请保全该房屋; 4、作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5、如买受人打算合法拥有该房屋,那么无论是上述第1种还是第2种方式,都不能中止目前对该房屋的执行措施。同时如果买受人主张赔偿,那么查封顺序也将滞后于已查封的另案当事人,只能申请参与分配。
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则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 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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