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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来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不得降低工资待遇,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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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来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不得降低工资待遇,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后调整岗位,改变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单方面降低待遇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来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不得降低工资待遇,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后调整岗位,改变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单方面降低待遇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赔偿一般只会提升,不会降低。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往返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伤残津贴及护理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用根据你的治疗费用和药品和诊疗项目而定,会依据目录进行报销,或全额或定额,有时会有调整,但几乎都是上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如单位不能指派专人进行护理,则需支付护理费,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规定;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规定;往返路费:如有需要到区外就医,可报销工伤职工的往返路费,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个等级所对应的赔偿月份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详情见《工伤保险条例》,基数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个等级对应赔偿月份不同,1-4级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基数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详情见《工伤保险条例》;伤残津贴及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详情见《工伤保险条例》;辅助器具配置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定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按原工资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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