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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时,还没有完成工伤认定的,可以按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和享受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
一、医疗费 二、康复费 三、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五、护理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九、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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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到十级伤残的可得到下列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关于湖南工伤四级待遇的回答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湖南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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