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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下可以免交房产税: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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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房子买卖营业税的有以下情形: (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 (二)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 (四)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一、免征印花税的情况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4.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 5.农民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合同; 6.外国、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时签订的合同;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购买租赁; 二、暂免征收印花税的情况 1.个人买、卖住房; 2.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 3.买卖证券、投资金金的单位; 4.书、报、看发行单位预订阅单位、个人之间的书立; 5.行政企脱钩企业改组、改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点国有企业资产等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前提:国务院、省级人民决定或批准)。
1、纳税人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税法规定获得的减免所得税,可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缴税款准予抵免。2、纳税人承揽中国政府援外项目,当地国家(地区)的政府项目,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援建项目和中国政府驻外使、领馆项目,获得该国家(地区)政府减免的所得税,可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批准,视同已缴纳的所得税准予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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