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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权利保护,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对于何谓居住权,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
在已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上进行合法交易操作仍然有可能发生。当房屋所有者决定出售房产,而居住权尚未到期时,这并不会直接影响居住权持有者的权益。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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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如今其实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但具体到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上面,多少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的。在不同的地区申请公租房的,则就要满足当地的申请条件才行。当然,即使申请获得了公租房,但也仅仅是在一定年限内,以低于市场租房价格租赁房屋而言,而并不会因此获得公租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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