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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月工资和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企业个人工作年限按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企业每一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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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违约金收入。将违约金收入作为税法定义的其他收入,构成企业收入总额。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因不能履行合同而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于收取违约金一方来说,属于税法所称其他收入,应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为:原经济补偿金X50%=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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