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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房屋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
房屋所有权人是租房物业费的承担主体,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房屋使用人拒绝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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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因此,物业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您可以到有关部门查询一下,
房屋租赁后,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人的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即承租人支付,但其内部协议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支付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并承担连带责任。
1、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不能说使用人不用交物业费,而是使用人和所有人均负有承担交物业费的连带责任。物业部门可以向任何一方索要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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