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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你的用人单位克扣工伤赔偿金,你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寻求劳动局的维权。...
这种情况如果外单位的人购买了的话,很可能会有纠纷,因为没有房产证,就不知道是否有100%的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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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住院已经出来了,医院诊断为颈骨骨折。两个女人之间发生纠纷,她老公去把人打伤了,现在没人敢证明。
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据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苏州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两个证人的证言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证人迫于用人单位压力,不敢为工伤职工作证的情形,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可以提供信息,请求人社局进行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据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二、申报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目击(了解)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用人单位申报时,提供电脑打印的关于事故的调查报告;个人申报时,提供经受伤害人员签字的事情经过。(事故调查报告、事情经过均应写清楚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诊断医院、诊断时间、受伤具体部位、诊断结果等)。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8)属借用或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9)委托代理人、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10)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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