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情况可延期交房: 1、施工延误; 2、政府手续延期; 三、市政配套延误; 四、开发商经济实力不足; 五、有关政府手续违法无法办理的; 6...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发商延期交房大多事出有因,除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罢工、骚乱等)外,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未验收合格。这种延期交房一般是因为开发商在手续或者质量上存在问题。 2、建设项目无法按期竣工:这种情况多是由于开发商资金和人力投入不足导致的; 3、市政配套工程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4、贷款未办理好; 5、施工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6、小区道路和环境建设未竣工; 7、政府重新规划绿化、道路等政策性原因导致小区不能如期完工; 8、开发商对房屋设计、小区规划进行修改导致无法如期完工; 9、开发商捂盘等涨价,不惜毁约。
1、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如期交房的,可以延期交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律依据
以下条件下购买的期房能退: 1、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条件且条件成就; 2、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存在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法定可以既解除合同的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