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的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惠及试用期职工,单位应在你受伤后三十天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报工伤,而且医疗费应全部报销,住院期间应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
档案不影响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37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职工复工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适用法律规定进行赔付,与工伤职工复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和休养的时间,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省市,是凭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的;没有制定《分类目录》的省市,是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定的。停工留薪期满1年以及有争议的,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复工的,必须复工。不复工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交社保工伤是能得到赔偿的,按照伤残级别,所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停缴了社保,所发生的一切赔偿费用都应当由公司全额承担。 二、一般工伤认定应该是30个工作日内做出,超过60日申报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
社保转移是不影响工商赔偿的。 工伤保险的保险作用: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8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