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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为由外,其他理由(个人原因)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谁是提出方。《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并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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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参考《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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