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
工伤保险是由单位办理的,工伤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全部进入进入工伤保险基金,缴费记录单位可以进行查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甘肃工伤保险新政策只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缴费比例,是根据单位性质制定费率,并不是每个单位都是一样的费率,工伤频率比较大的单位,缴费比例高些,比如建筑,煤矿,等等,工伤频率低的单位,缴费费率要低些,比如商场,学校等等,一般在0.5%到2.0%之间。 第二,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发放工资总额计算的,并且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 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6年均有下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