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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费和律师费可以作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1)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2)内...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只有在规定的利息倍数以内的可以在成本列支,其他高息也允许使用但是不能够进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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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其所有权,二是转让其使用权。 1、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2、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仅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无权转让。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不能注销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长期借款利息分为两种情况,筹建期间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如果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要计入到相关资产的成本中。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管理费用。这种情况下是跟财务费用没关系的。另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长期借款,这期间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如果满足资本化条件也是计入相关的成本中,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才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是银行将款项借给企业,按规定向企业收取的利息。贷款利息的高低取决于利率、本金和计息期限。 1、利率:日利率一般按本金的万分数表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的换算公式为:年息=月息×12-日息×360月息=年息÷12=日息×30日息=年息÷360=月息÷30。 2、计息日和计息时期按照规定,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短期借款一般都是按季计算利息,计息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如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短期借款也有按月计息的,计息日为每月的20日。长期借款通常也是按季计息,计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贷款通则》第十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第十四条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第十五条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本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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