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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既然2016上半年基本确定会有惯性上冲,你需要看自己意向的板块和楼盘,是不是上半年房价上涨的趋势非常确定,我相信大部分板块都是如此...
房子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和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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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是否有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的,如果没有就找卖房的人补上。购房的手续一定要保管好,这是关键凭证。2、找房子登记的业主(卖房人)开具证明,证明房子已卖并付清了房款、房子已交付。3、凭上述的证明材料到人那里登记,争取成为被拆迁人。4、如果卖房人不配合,只有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房人配合进行房子过户。如果房子过户前卖房人成为了被拆迁人,有可能拿走补偿安置款,那就要立即向法院要求对补偿安置款采取保全措施了。
你已经将房屋买给买受人,买受人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尽管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房屋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有权将该房屋卖给他人,买受人与次买受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相对方不是你,你无权再要求买受人补差价,至于违约金那要看你和买受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如果没有该约定,则买受人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
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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