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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告知的规章制度确定。无约定及规定时,应视为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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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具体情况:1。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返还培训费。2、未提供专项培训和约定服务期的辞职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除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外,对劳动者进行定向专业培训所产生的较高费用。比如用人单位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操作的人。所以用人单位派劳动者出国培训,培训结束后回用人单位工作。这种培训是专项培训。从外延来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不仅包括直接费用,如培训费用,还包括间接费用,如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是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安排的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培训不是专项培训。
1、参加公司培训,那么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中途提出辞职,那么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违反商业竞业限制约定,那么药品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培训就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的过程。 (一)培训种类与方式 1、职前培训 职前培训是指新聘员工熟悉和适应工作环境的过程,它的目的是使新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之前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专门教育,二是工作实践。 2、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就是根据对职业技能和产业结构变化引起的就业趋势进行预测,有计划地制定培训项目,改进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文化观念和工作行为,适应社会的发展。 3、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应使劳动者了解本职工作的特点和意义,培训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强化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 (二)培训的组织管理 1、培训需求分析。 2、培训设计和实施。 3、培训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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