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看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的统计的建议积极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咨询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访问我的个人网页,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由武汉市统计局公布,每年6月底7月初由统计局公布上年度相关数据,可通过武汉统计信息网()公告栏查询。2017年武汉市劳动工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赔偿标准: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3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997元。其中:(一)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867元;(二)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950元;(三)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591元;(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571元;(五)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622元;(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584元;(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540元;(八)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772元;(九)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732元;(十)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8641元;(十一)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243元;(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407元;(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526元;(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583元;(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375元;(十六)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280元;(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663元;(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122元;(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070元。
关于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7的标准如下: 今年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将根据相对时间周期内其职工的工伤情况进行浮动。费率浮动希望帮助企业促进工伤预防,运用费率杠杆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如该企业因工死亡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300%的,其费率可上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而工伤保险支缴率为0%的,费率将会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南京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纳,之后按每满两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核定一次浮动费率。政策实施后,因工伤亡人数大于等于10人或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300%的,费率可上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小于等于150%的,费率不浮动。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0小于等于20%的,费率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而工伤保险支缴率为0%的,费率将会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免于考核的项目按《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48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的支缴率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支缴率=(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金额-免于考核金额)÷缴费金额×100%)。另外,用人单位如有对欠缴工伤保险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少报、漏报、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总数的情形,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据市工伤保险中心测算,实施浮动费率后,南京市工伤保险总体费率水平将降低,每年可为参保企业减少缴费负担约1.45亿元,全市约80%的参保企业将因此受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0人已浏览
1,178人已浏览
2,199人已浏览
9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