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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包括企业合并、营业转让和企业收购三种形式。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一般通过产权市场或者直接洽谈的方式予以初步确定。 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企业兼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如果经过兼并,企业改制为非国有制企业,还要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被兼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 3、资产评估。企业采取兼并形式进行改制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产实施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和商誉,但是不包括以无形资产对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产。对于非国有投资者兼并企业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资产进行评估。 4、确定产权底价。被兼并企业应当以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合理确定出售底价。并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价。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但是允许成交价在底价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的浮动,如果浮动价低于评估价的90%,要经过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6、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手续和法律手续。 7、权利义务的承担和职工的安置。对于合并式兼并,兼并企业应当承继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对于控股式兼并,由于被兼并企业仍然法人主体资格并未消灭,因此,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被兼并企业承担。当然,如果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使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除外。被兼并方的职工原则上由兼并企业接收。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企业兼并的形式: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相关法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提醒二,拿补偿金后去新公司,如果员工选择留下,最终是由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人须知其进入被合并公司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通常情况下,员工的年收入每年都会有所增长,解除的越晚越意味着解除时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就越高,从而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就越高,现实操作中,很多公司会在合并时将员工在原公司的买断和员工一切从零开始,正如法实施条例所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提醒三,大多企业有薪水岗变的规定,较为完善的企业员工手册一般都有薪水岗变的规定,劳动合同中也不会存在与此相反的约定条款,此时,若公司合理合法地调整了员工的工作岗位,则有权相应调整其薪资待遇,最后受其伤害的就是员工。其次,并非每位裁审人员都认为在没有薪随岗变的规定时,用人单位就不能调整员工的薪资,毕竟公司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后,相应地调整其收入,也是合情合理!提醒四:签订新劳动合同应注意约定事项的变更,员工在被合并到新公司后,若遇到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变相变更的形式应积极与公司领导沟通,在沟通不能的情况下,及时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千万不能姑且服从,在日后对其更不利支持,才想到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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