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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目前,新建房屋的空置率不断增高,建设单位长期不缴纳未售出房屋的管理费,不仅给物业管理带来越来越大的费用压力,同时也侵害了已入住业主的权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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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所以空置房的物业费仍然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只是在物业费缴纳上,空置房可以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业主应按房地产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房地产服务费用。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也支付费用,但这部分费用由建设公司支付。业主购买房屋,达到交货条件后开始支付房地产费。无论是否入住,超过一定时间没收房间的,同样也要征收管理费。通常是没有入住的第一年,按一半征收。 2、如果业主长期不住,连续超过6个月,就属于空置房,业主需要向自己小区的物业单位进行书面备案,这样物业费就会便宜,可以只交纳70%的空置物业费即可,就不用全额交纳了。
不行,业主对共有部分既有权利又有义务,自愿放弃权利不能成为逃避义务的理由。类似,一楼用户不承担电梯费用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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