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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一是行政处罚。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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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案件,存在着许多区别,不能混淆。 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期限不同,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三十日期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但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关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超诉的也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三十日期满后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3、纠纷的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是就土地使用权属发生争议,属确权案件,侵犯土地所有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否构成侵犯土地使用权有争执,属侵权案件。 4、诉讼请求的内容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属确认之诉。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属给付之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农村集体土地如果引起了纠纷,那么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在处理时一定要在时效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还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如果超过了时效那么就会失去胜诉的权利,从而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涉及面是非常广泛的,比如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还包括境外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并且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就是中国国有土地使用者。那如果出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这个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呢?首先,第一点是,如果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的这个国有地使用权的这个国有土地还有进行转让的话,需要按照合同上面说好的已经缴纳支付过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如果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同时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且还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补办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和缴纳出让金。那转让的方式又有哪些呢?首先,公开的方式,意思就是说是以公开的招标、拍卖等上网竞价的方式找到受让人的方式。另外,就是协议方式,就是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人通过和另一方进行资助协商自行找到了受让人的方式。这两种方式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的方式了。那么这两种转让方式的使用范围有哪些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占主导的企业公司;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了抵押权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属于以上任何公开方式的转让范围的,也就是是以两方进行协议进行转让的企业公司,这类公司是需要有相关的证件证明该企业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分占主要成分的企业公司,不然也只能按照上述公开的方式进行交易才可以。
一般承担民事责任,可能构成严重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犯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发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消除障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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