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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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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价值损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2、被埋物品和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原告应当在行政赔偿和补偿案件中,向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原告因被告不能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征用人未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造成的不利后果。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除房屋价值外,征收房屋的补偿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被征用人的补贴和奖励。上述费用属于强制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索赔。(1)房屋价值损失 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取得产权交换的房屋评估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非法强制拆迁房屋的,被征用人取得的行政赔偿金额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的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这类案件,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所以应当先确认相关拆迁行为违法,而确认拆迁行为违法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的事项,同时,因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被告),只要被申请人(被告)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违法的,显然,这更有利于受害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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