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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所谓“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故。食品卫生安全是保障人类和公共卫生的重要课题。随着在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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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国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率,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全面、具体、可操作。因此,有必要合理安排监管资源,科学确定监管重点。新法符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精神。在修订过程中,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状况,本着提前规划的原则,将以下四项内容确定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的监管重点:(一)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二)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以及按照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的功能宣传。(三)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卫生是公共卫生的组成部分,也是食品科学的内容之一。食品卫生是为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危害人体健康而采取的综合措施。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卫生的定义是:在食品的培育、生产、制造直至被人摄食为止的各个阶段中,为保证其安全性、有益性和完好性而采取的全部措施。食品卫生是公共卫生的组成部分,也是食品科学的内容之一。因食品的营养素不足或过量以及因消化吸收关系而引起人体的健康障碍等,属于食品营养的问题,一般来说,不属于食品卫生研究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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