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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建议你先申请...
不属于工伤的范围,除非是48小时内治疗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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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根据上述规定,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时间条件是“上下班途中”;2、伤害原因条件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就是说,下班之后回宿舍途中,若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若是在下班途中摔伤、跌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等,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属于工伤的,工地是没有责任的,因为不属于上班时间,赔偿的话要看工地是否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看问题了。
如果在诊断结果中是有因为晕倒所产生的外伤的话是可能被算作工伤的,但是如果诊断结果上只是脑溢血、脑梗塞等疾病,且并未在48小时内死亡的话,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考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法释[2014]9号) 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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