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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清楚未签合同自动离职公司损失谁负责这个问题,这个肯定算你的责任啊,但是你可以报警说明你离职的原因,起诉那个财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1)发生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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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劳动合同自离,如果因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的,不过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是有辞职的权利的,签订了劳动合同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告知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只要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到期即可离职。只要劳动者按照程序履行向相应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可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是无权扣押劳动者的证件的。对于是否需要赔偿损失,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分析。
1、分公司不能作为法人是正确的,但并不是说它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 3、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 有些情况下分公司也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比如说我国国有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补充合同当然有效,因为这个合同是分公司代表总公司签订的,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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