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拒绝租乘或者中途倒换乘客乘...
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未出具有效票据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一)未如实给付乘客有效票据,或者转借、串用票据的;(二)未按照乘客合理要求使用车内空调、音响等设施的。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营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行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或者妨碍检查。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3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581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