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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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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医院取得类似催款单之类的单据,然后拿着“催款单”去交警队事故科开具《垫/支付通知书》,然后把《垫/支付通知书》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转账到医院。
由于交强险主要保障的是第三者的利益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到伤害,需要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的时候,车险公司是不负责进行相关费用的垫付的。但是在我国的医疗系统中,必须先交纳救治金才能对患者进行救治。这时就需要进行提前将治疗费进行垫付。后期则需要进行交强险垫付申请书的填写,然后再去车险公司报销这部分垫付的费用。 在交通事故中治疗费的垫付必须及时进行,不管是投保人还是受害者家属,不必担心垫付的救治费无法进行报销,只要及时填写了交强险垫付申请书,后期就可以由车险公司进行统一报销。
首先,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 其次,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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