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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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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由于交强险主要保障的是第三者的利益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到伤害,需要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的时候,车险公司是不负责进行相关费用的垫付的。但是在我国的医疗系统中,必须先交纳救治金才能对患者进行救治。这时就需要进行提前将治疗费进行垫付。后期则需要进行交强险垫付申请书的填写,然后再去车险公司报销这部分垫付的费用。 在交通事故中治疗费的垫付必须及时进行,不管是投保人还是受害者家属,不必担心垫付的救治费无法进行报销,只要及时填写了交强险垫付申请书,后期就可以由车险公司进行统一报销。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有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私有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将提前垫付赔偿金,再向肇事车主追偿的三种情况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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