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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完整的产权包含四个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从你们约定的情况看,收益、使用权产权人应当丧失了,占有权也部分丧失,那么,对于产权人完全...
这涉及至业权划分的问题。 1、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售房合同中保留楼外立面、楼顶、停车场等物业的特别权益,则与建筑物相关的所有公共空间、设备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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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 根据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认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原则上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因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认给现在实际用地单位或个人;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于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原来拥有土地权利的当事人如果在法定时间内不使用该土地,其土地权利可由政府确认转给实际土地使用人 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过期了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按照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如果说土地使用证没有申请续期,或者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土地使用权就会由国家无偿收回。这一点也是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了的。 此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自家门前的空地使用权不属于个人,但是自已可以使用自家门前的土地,如果想要建房或者是拉围墙,这是需要申请审批的,如果没有得到审批擅自建设房屋或者是围墙,肯定会按照违建处理的。
1.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2.商铺土地的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3.土地如果到期,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商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商铺拆迁计划,则该商铺土地可以由原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商铺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4.如果国家有商铺的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且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5.商铺的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商铺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不管是商铺,还是建设用地,只要其不是地处农村地区,那么就有年限的限制的,在年限即将满之时,若是还想再次使用该面积的土地的,就需要提出延期的请求,此时是需要需要再次缴纳土地的出让金的,并且商铺的使用,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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