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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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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实际上这是一种收讫(收到)的凭据,起到已支付或已收到的证明作用。可以用收据(有格式或规范的财务收据填写)形式,也可以用收条形式。只要写清收到款项数额,事由,收据人即是有效的收据了。工伤赔偿金可能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写清:今收到,XX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金(或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X元。签名,年月日,即是有效的收据了。
工伤赔偿,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则有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赔偿,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有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r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r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r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rr依据r《工伤保险条例》r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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