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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以下的款项/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
在工程合同中,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分期返还。 质量保证金一般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相应的比例和金额(按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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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下列涉及保证金的事项:(一)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方式;(二)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和期限;(三)保证金是否支付利息,如支付利息和利息的计算方法;(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和工程维护质量、费用等纠纷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金管理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它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被撤销的,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移交给使用者管理,由使用者代表发包人负责。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的方式,承包商可以保证金交给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1.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能申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招标规则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或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金额的5%收取;待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中标的投标人待签定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资金,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维护建设工程的缺陷。 建设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保证金预留在左右比例; 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保留保证金的方式,保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留保证金的方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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