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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该权利属于物权中...
物权法没有规定居住权,居住权在民法典规定中。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以来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享有占有和使用他人住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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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同于使用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使用权是指享有他人房屋的权利,不属于物权。
结婚不直接产生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户口登记在商品房内和是否拥有居住权没有直接联系。我国《物权法》对居住权未作规定,但是,居住权也是当事人的一种基本权利。而户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是国家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制度。户口与居住权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某人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不能以户口登记为标准,某人户口即使未登记在该房屋内,也可以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同理,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居住权的取得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房屋的居住权。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因此,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经过授权后,户口簿上的居户才享有居住权,未成年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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