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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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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根据我国《》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基宅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进行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基宅地分配条件。
根据我国《》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基宅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进行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基宅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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