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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仲裁时效1年,超过仲裁时效的,...
如何计算的期限1、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依据《》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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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那具体怎么算呢?第一,计算两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计算两倍工资的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工资的两倍截止时间为一年前一天。其次,是计算两倍工资的工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根据工人实际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奖金、福利、风险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和月工资。月薪不明确构成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举证工资构成项目。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足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月收入确定。
如何计算的期限1、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依据《》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也应当属于用工。2、(1)双倍工资计算起点应当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起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款规定,我们认为:双倍工资计算起点应当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起算。(2)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双倍工资应当算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止。
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者在一年内对此未提出权利主张的,按超过仲裁时效处理,不予保护。计算方法为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常为提起劳动仲裁之日)起往前倒算一年,按月计算,超过一年的双倍工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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