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2014年的标准1808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2...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标准实施: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3元小时。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1、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工作报酬。深圳市2018年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增长3.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增长4.1%。新标准于8月1日起实施。 据悉,这是参考人均GDP、物价指数(CPI)、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率等指标,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等因素,通过测算和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劳动者代表以及省市两级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研究的。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继续坚持稳妥审慎的原则,放缓调整幅度,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1,255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7,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