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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时,使用者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孕妇退休如何补偿使用者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使用者必须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使用者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不得根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怀疑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2)在本部门患职业病或者因劳动者受伤而被确认失去劳动力的情况(3)患病或者非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下,在规定的医疗期间(4)女性员工怀孕期间、产期间、哺乳期间的情况(5)在本部门连续工作15年,退休的情况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年龄(6年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2017年的标准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孕妇员工构成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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