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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 二、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房地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让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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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转让效力的问题,主要依靠房地产转让理论,以交付、登记为准。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登记,无效力。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北海市不动产登记处可以办理房产交易的。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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